丧假是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苏劳险[1987]25号 苏财工[87]326号)规定: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丧假1-3天。
由上述可知,您同样享有1-3天的丧假假期。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均由求职者、招聘者自由发布,苏州人才网管理系统不承担因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网络实名:苏州人才网 版权所有:苏州登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许可证:320505432071 苏公网安备 32050502000800号 网站备案:
苏ICP备17063544号-6
地址:苏州高新区金河国际大厦1011-1012室 联系方式:182-6017-4877 EMAIL:77036656@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