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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丧假是怎么规定的,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享受同样待遇吗?

来源:苏州人才网 时间:2017-12-11 作者:苏州招聘网 浏览量:

丧假是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苏劳险[1987]25号 苏财工[87]326号)规定: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丧假1-3天。

由上述可知,您同样享有1-3天的丧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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