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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可以受当年的年休假吗?

来源:苏州人才网 时间:2017-12-08 作者:苏州人才网 浏览量: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如果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另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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