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详细介绍: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问:那么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是否顺延呢?
答:苏州市产假总共128天,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假期。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均由求职者、招聘者自由发布,苏州人才网管理系统不承担因内容的合法性及真实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
网络实名:苏州人才网 版权所有:苏州登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许可证:320505432071 苏公网安备 32050502000800号 网站备案:
苏ICP备17063544号-6
地址:苏州高新区金河国际大厦1011-1012室 联系方式:182-6017-4877 EMAIL:77036656@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