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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外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来源:苏州人才网 时间:2021-03-05 作者:苏才网 浏览量:

一、招聘岗位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

(二)岗位描述

1、标准体系工程师:按照企业需求,梳理相关现行标准,搭建符合企业生产、服务需求的标准体系;

2、标准编制工程师:按照GB/T1.1等相关标准要求,编写满足生产、服务需要的各类产品标准、服务标准、工作标准;

3、标准质量工程师:辅助撰写各类标准研究、标准比对分析、质量研究、标准质量规划材料,为标准科普、标准应用、质量提升服务。

(三)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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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1年3月4日-3月17日17:00。

(2)邮箱:867930649@qq.com。

(二)报名材料

1、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好的《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

④资格证书;

⑤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工作经历、发表论文等其他相关材料。

2、注意事项

请将上述材料编号后一起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867930649@qq.com,邮件名称请以“应聘+岗位号+姓名”的方式填写。

三、笔试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并确定笔试名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截止后一周内以电子邮件通知。

四、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通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资料原件,一经发现有伪造资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合同制用工形式,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收入实施绩效考核,福利享受事业单位同等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2-67129071。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负责解释。


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

2021年3月4日


附件下载:

苏州市质量和标准化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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